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 2023-0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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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 象屿 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 象屿 02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 象屿 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 象屿 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3名监事
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鉴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条件
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可行权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的相关事宜,行权数量合计为 1167 万份,该
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鉴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
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00 名激励对
象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
量合计为 5,678,084 股,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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