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国内老年代步车可以说奇葩中的战斗机,基本上市面那些热销的车型,都能在它们手里产出对应的产品,不过若是碰到较真的主,老年代步车厂商毫无胜算。
近日消息,经法院审理,山东小彭新能源有限公司就擅自生产、销售与“小鹏汽车”商标类似的低速电动车一事向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致歉,相关产品已于判决生效起停售。
据悉,山东小彭公司在明知“小鹏汽车”品牌以及相关商标知名度的情况下,擅自在本公司生产、销售的低速电动汽车上使用与广州小鹏公司上述商标完全相同以及高度近似的侵权标识。
还将相关侵权标识使用在生产车间、办公室、车辆生产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生产厂房外墙、展会上。与此同时,本公司将"小彭"作为企业字号登记注册并在生产、销售、展会中使用,以及将本公司生产的各款车型均命名为"小彭汽车"。
老年代步车肆意抄袭的现象并不罕见,有博主曾经做过统计,如劳斯莱斯、宾利、布加迪、法拉利、保时捷、奔驰、宝马、路虎都“难逃一劫”,模仿的车型包括库里南、添越、布加迪威龙、卡宴、奔驰G级/GLB、宝马X3、揽胜等。
此外,还有像是蔚来ES6、赛博坦克300、宏光MINI EV GAMEBOY、极氪001、欧拉好猫、红旗E-HS9、坦克800、传祺GS7、奇瑞eQ小蚂蚁、海马8S、零跑T03等纷纷上榜。
此次小鹏汽车的胜出,也给其他车企打了个样,不知道下一个跟进的会是哪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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